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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3-01 18:51:19 •阅读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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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网第一财经信息网于1月18日讯,企业”新网”网站于1月17日发布”招股说明书”,这是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发行不超过约1.25亿股新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具体发行数量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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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开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不得少于本次发行数量的2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30%,不超过330万股。
(二)公开发行的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不得少于本次发行数量的10%,且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5%,且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30%,且不超过20万股。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润海、陈维兴、陈飞华承诺在本次发行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锁定期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发行公告》中选择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核查意见
鉴于: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前期已审慎核查过,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股票,且符合《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长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与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有关的文件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
,1本次发行已履行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核准文件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