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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华侨城新玺)

华侨城

华侨城是在今天的华侨城总公司挂牌成立后,在全公司形成的一个资本平台。

它的主要功能是促进公司的发展和投资。

华侨城(华侨城新玺)

华侨城新玺

华侨城发展

华侨城总公司的股权架构,是经原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设立的中外合资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华侨城发展总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已于2009年12月18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监会和广东省深圳市政府联合印发,根据文件,公司以“利润、利润增长及扩大规模”为主要理念,以“社会效益、资产效益、股东利润增长”为第一原则,贯彻企业发展理念。

华侨城集团董事长杨征帆,中国党参人,1994年当选为中国党参。

在《华侨城发展总公司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作为一家民营企业,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以房地产作为业务重点,进一步巩固发展房地产业务。

充分发挥房地产行业本身的金融属性和集中采购属性,选择具备发展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开展融资融券、期货和商品期货交易等业务。

2、发展其它非制造业业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新产品开发和新业态开拓。

拓展新业务,实施具有价值型商业模式、实施“人经济”经济的转型发展战略。

3、发展金融业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将金融融入到城市发展中去,让银行发放贷款、投资理财、发展贸易融资、发展风险投资、引进战略投资等行为,满足企业的投资需求。

4、加强金融风险管控,切实管控风险,防范不良资产市场泡沫化,加强金融衍生品市场风险防范。

5、发展小额贷款业务,开办小型微型企业贷款,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小额贷款开展业务。

6、落实中小企业减免税政策,完善中小企业所得税减免机制。

7、规范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金融市场抵御风险能力。

,二强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