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3%需要交税吗?
更新时间:2024-10-31 04:00:13 •阅读 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对于发票增值税的缴纳有以下规定:
1. 如果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元且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45万元或者开具的是专用发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2.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3.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1. 如果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元且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超过45万元或者开具的是专用发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
2.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以一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也免征增值税。
3.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 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5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