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行业准入限制 扩大金融业对港澳开放
更新时间:2024-01-03 02:59:21 •阅读 0
近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旨在进一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营商环境迈向更高水平,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支撑。
《行动计划》共七部分24条,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明确主要目标为三年粤港澳大湾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共商共建共享体制机制运作更加顺畅,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充分释放,市场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升,在全球范围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的能力明显增强,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居全球前列等。2、营造统一高效、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包括优化市场准入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3、营造规范便捷、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明确规范行政许可运行,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涉企服务,推进政务数据共享。4、营造公平公正、健康发展的法治环境。要求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5、营造循环畅通、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明确提升“引进来”吸引力,增强“走出去”竞争力,建设国际人才高地,促进包容普惠创新。6、深入实施“湾区通”工程,加快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明确提升跨境通关便利度,稳步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推动跨境便利执业与行业标准共通,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发展生活。7、组织保障。包括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积极发挥功能平台作用、加强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