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规定:未在2月29日前提交牌照申请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将在5月底前停止在香港运营
更新时间:2024-02-06 08:34:51 •阅读 0
香港证监会提醒投资者,他们需要在2024年3月1日之前核查所使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态。根据证监会关于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制度过渡安排,如果在香港运营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未能在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向证监会提交牌照申请,那么这些平台将必须在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停止其在香港的业务。 为了确保投资者的利益,如果他们使用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在香港运营,但未被列入“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名单”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申请者名单”,则应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采取相应措施。例如,投资者可以提前关闭在这些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的账户,或者将资金转移到已获得证监会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交易。 总之,香港证监会敦促投资者关注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监管状况,并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自己的投资安全。同时,投资者也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自己的投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