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涉案处理机制亟待优化与完善:当前挑战与未来方向
更新时间:2024-03-09 10:53:56 •阅读 0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董事局主席江帆近日在接受《法治日报》采访时表示,虚拟货币的处置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他建议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以进一步完善涉案虚拟货币处置制度。 江帆指出,近年来,涉及虚拟货币的刑事案件逐年增长,虚拟货币在刑事涉案财产中的比重不断增加。由于虚拟货币与传统财产属性不同,现有的制度规定、侦查措施和财产处置方式无法满足涉案虚拟货币扣押、保管、变现等活动的现实需求。因此,江帆建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修改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虚拟货币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虚拟货币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