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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资券商瑞穗证券设立获反馈,监管要求论证董事长、总经理胜任能力

  日资券商瑞穗证券设立申请获反馈意见。

  9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对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独资设立瑞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下称“瑞穗证券”的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

  具体来看,中国证监会提出三项反馈意见,其一,是请瑞穗集团、日本瑞穗证券株式会社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补充更新提供近三年长期信用评级及展望;更新近三年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国际排名情况,补充提供证券经纪业务国际排名情况,说明相关数据来源及权威性。

  其二,根据申请材料,中国证监会称,拟设公司初期以债券业务为主,开拓国内债券的销售和交易;股权方面仅开展承销。请补充说明证券经纪、证券自营是否亦不涉及股权业务。请结合拟设证券公司经营范围,补充说明拟申请各项业务牌照初期、中期具体业务规划。

  中国证监会关注到,瑞穗证券董事长、总经理均不具备与拟任职务相关的证券基金业务经验,因此需要相关方就其胜任能力进行论证。

  其三,中国证监会指出,新《公司法》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请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拟设证券公司章程、内部治理机制设计等与新《公司法》的衔接。此外,请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完善拟设证券公司高管提名安排,并在公司章程等制度中予以固化。


  6月24日,日本瑞穗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发布的最新公告显示,其子公司瑞穗证券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在中国设立证券公司的申请。

  公告称,中国资本市场拥有仅次于美洲和欧洲的全球第三大费用池,考虑到人口趋势和经济增长率,预计中国市场将进一步扩张。


  据瑞穗证券官网,其成立于1917年7月,是日本最大的金融控股集团瑞穗金融集团旗下的子公司。2000年10月,由兴银证券与第一劝业证券、富士证券合并成立了瑞穗证券,2009年5月7日与新光证券合并成为瑞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拥有八千多名员工,并在欧美及亚洲多个地区开展了证券相关业务,在北京和上海设有代表处。

  此前,已有野村东方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下称“野村东方证券”和大和证券(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和证券”两家日资券商在中国设立。瑞穗证券若顺利获批,将成为第三家日资券商。

  资料显示,野村东方证券成立于2019年8月,股权结构显示,野村控股株式会社持有野村东方51%股权;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9%;上海黄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4.1%。

  大和证券于2020年8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2021年6月正式开业。股东持股方面,株式会社大和证券集团总公司出资额5.1亿元,持有大和证券比例为51%;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出资3.3亿元,持股比例33%;北京熙诚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6亿元,持股比例16%。

  近年来我国金融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对外开放,外资持续加码中国金融业务。

  2018年4月,《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并实施,将境外股东持有证券公司的股权比例放宽至51%。

  2020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2023年1月,渣打证券获准设立,成为首家新设的外商独资证券公司。2024年3月22日,渣打证券宣布正式展业。

  2024年4月15日,中国证监会核准法国巴黎银行在中国设立的法巴证券(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亿元。

  据澎湃新闻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国内外资控股证券公司已经达到10家。除了高盛高华证券和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是由此前的参股变更为外商独资,以及外商独资的渣打证券、法巴证券之外,还包括瑞银证券、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星展证券、大和证券(中国、汇丰前海证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