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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增净利润致财报“失真” 上海新阳收警示函

  9月18日晚,上海新阳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沪证监决【2024】343号《关于对上海新阳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福祥、周红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上海新阳于2023年11月3日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未在2024年一季度报告中确认该衍生品价值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91.59万元,导致虚增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2.85万元。

  上海证监局指出,上海新阳前期公告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王福祥作为公司董事长,周红晓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决定对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回溯该笔投资,上海新阳于2023年4月宣布,公司为盘活证券资产,获取资产收益,在保证公司持续、合规经营的前提下谨慎参与金融衍生品市场交易。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含证券资产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11月3日,上海新阳通过场外质押授信的方式购买挂钩中证1000指数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1亿元,该产品买入后锁定期3个月。公司购入的场外期权金融衍生品的盈亏情形取决于挂钩标的中证1000指数的市场表现。

  最新数据显示,上海新阳该笔投资浮亏近3000万元。根据证券公司提供的《场外期权估值报表》,2024年3月31日上海新阳购买的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15915938,产生公允价值变动-1591.59万元;2024年6月30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25639925,产生公允价值变动-2563.99万元;截至2024年8月15日,该产品单位净值为-0.28349684,产生公允价值变动-2834.97万元。

  2024年上半年,上海新阳实现营业收入6.6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9.78%;归母净利润5890.41万元,同比下降32.14%;扣非归母净利润8036.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77%。

  半年报显示,对外投资极大地“蚕食”了上海新阳上半年的利润。报告期内,上海新阳投资收益为-759.2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2.61%;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704.39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44.92%。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新阳于2024年3月15日再次宣布,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自有资金(含拟质押证券资产作为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此外,上海新阳曾于2021年4月通过定增募资7.92亿元,目前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2024年3月15日,上海新阳宣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方式。

  今年3月,上海新阳就曾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其在未提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下,减持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并因此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