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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数据局: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 促进企业创新发展

  为充分释放企业数据资源价值,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9月27日,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促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总体要求中,《意见》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数据发展和安全,以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为主线,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关键,以健全企业数据权益实现机制为重点,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分类推进企业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企业竞争力,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助力提升治理效能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资源是企业创新的宝贵财富,但其使用和保护问题一直是制约企业创新的重要因素。《意见》在“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中提出,企业对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或合法获取、持有的数据,依法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民商事合同或行政协议约定的数据权益。推动数据持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分置运行,鼓励探索市场化、场景化的“授权使用、分享收益”新模式。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区块链与数据要素专业委员会主任、首席数字经济学家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数据权益机制的核心在于明确数据权属关系,即数据在生产、收集、加工、处理、使用等各个环节中,各权利主体的权益边界。这有助于减少因数据权属不清而引发的纠纷,为数据要素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完善企业数据权益形成机制有助于企业更清晰地掌握在生产和经营过程里产生的数据资源,从而促进数据要素的合规和高效开发利用。一方面可保护企业自身数据权益,另一方面也激发企业数字化创新和竞争力。

  《意见》还明确了“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相关措施。引导企业加快向数据驱动的经营模式转型,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推动实现流程再造、组织重塑、效率提升。鼓励企业强化多源数据整合分析,准确把握供需结构、客户偏好、价格变化趋势,提升企业洞察市场和适应市场的能力。

  赛智产业研究院院长赵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要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建立起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权益保护、价值获得、收益分配的机制。

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