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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 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

  财经10月12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10月12日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加大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力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刚才蓝部长也提到,下一步要加力支持地方化解隐性债务。能否介绍一下采取的措施和下一步的政策安排?另外,市场传言将有几万亿的财政政策安排,刚才您也提到要较大规模增加债务额度支持地方化债,能否对此进行确认?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事关发展和安全、事关财政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的一个问题。2015年以来,党中央要求建立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规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切实防范债务风险。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相继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政府债务,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闭环”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债务风险较低的北京、上海、广东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在债务风险较高的县区开展化债试点,联合相关部门防范化解融资平台隐性债务风险、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了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统筹开展债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通过安排财政资金、动用资产资源等方式积极偿还债务,稳妥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22年下半年开始,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债务风险隐患。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国务院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各省份制定具体化债方案。各有关部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加大工作力度,采取了更多的务实举措,财政部安排了超过2.2万亿元地方政府债券额度,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得到了整体缓解。截至2023年末,全国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比2018年摸底数减少了50%,债务风险可控。

  2024年以来,经履行相关程序,财政部已经安排了1.2万亿元债务限额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为了缓解地方政府的化债压力,除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用于支持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外,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加大力度支持地方化解债务风险,相关政策待履行法定程序后再向社会作详尽说明。需要强调的是,这项即将实施的政策,是近年来出台的支持化债力度最大的一项措施,这无疑是一场政策及时雨,将大大减轻地方化债压力,可以腾出更多的资源发展经济,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巩固基层“三保”。

  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压实地方化债主体责任,指导地方稳妥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和推动融资平台转型。同时,对违法违规举债问题严肃查处问责并限时整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的风险。

  关于你提到的具体资金数量安排问题,经过法定程序后,会及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