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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10月25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

  业内人士表示,资金流信息平台的上线有利于解决金融机构跨行共享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堵点难点,建立制度化、体系化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在充分保护中小微企业权益的同时,促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的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作会议指出,建立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探索银行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进一步支持信贷资金精准直达中小微企业的积极探索和全新实践。

  所谓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信息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形成的,能够反映其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等经济行为并去除相关敏感信息后的交易统计信息,主要包括银行结算账户(含基本户和一般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的收支情况统计信息、现金存取情况统计信息、与不同类型交易对手往来统计信息、账户资金流动重要特征变量信息等。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资金流信用信息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信用信息之一,能够全生命周期动态反映中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全球很多国家都在积极关注、探索推动其共享共用,帮助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资金流信息平台主要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参加平台的金融机构目前主要是具有结算账户服务资质的银行类机构。目前已有31家金融机构参与试运行服务,包括全国性商业银行和部分地方法人银行。

  资金流信息平台采取了多种措施保障信息安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是严格的身份验证,确保企业主体和接入机构身份可靠、可追溯。二是信息不使用不出域,无授权不调用,平台不储存资金流信用信息。三是践行最小必要原则共享信息,企业自主选择开放某一个或多个账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四是加强软硬件设施建设,保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资金流信息平台的设计还充分保障了信息主体权益。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是按需分享践行最小必要信息共享原则,其次是保护中小微企业信息共享的自主权、选择权、异议权等各项信息权益,还有通过制度保障资金流信息平台规范运行。

  中小微企业通过自身的数据账户,可以开展委托提供、授权使用活动,驱动自身资金流信用信息流转;可以在数据账户内调取查看自己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可以开展异议处理、咨询服务等。

  “本着循序渐进原则,资金流信息平台建设采用分步实施、分批推进计划。首批选择了业务量大、技术实力强、具有地域代表性的31家金融机构参与资金流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资金流信息平台已经正式面向中小微企业和试点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快金融机构接入资金流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全面覆盖。(经济日报记者 马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