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控人高光荣被罚2200万元 新易盛:与公司经营无关
更新时间:2025-02-18 11:21:45 •阅读 0
财经2月18日讯 2月17日晚间,新易盛(300502.SZ公告称,对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董事长高光荣的立案调查结束,高光荣因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违法行为、信披违法行为被合计没收违法所得约949.86万元,并处以220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23年3月15日至4月11日,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高光荣华泰证券账户合计转让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42%的“新易盛”股票,其中,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比例0.42%,违法所得9,498,554.64元。
高光荣通过家族信托2号账户持有“新易盛”期间,未如实向新易盛报告实际持股情况,导致新易盛2020年、2021年、2022年年报披露的股东相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高光荣上述转让股票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高光荣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及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高光荣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498,554.64元,并处以20,000,000元罚款;对高光荣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000元罚款。
新易盛对此表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事项内容与公司经营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资料显示,新易盛主营业务为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