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巨灾风险保障工作初见成效 将优化巨灾保险发展政策环境
记者日前从相关部门获悉,为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金融监管总局会同财政部关注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针对居民住宅深入开展巨灾保险探索,巨灾风险保障工作初见成效。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积极推动巨灾保险发展,优化巨灾保险发展政策环境,构建多层次巨灾保障体系,提升巨灾风险管理水平,提高巨灾保险覆盖面,增强巨灾保险保障能力,逐步形成“保基础保民生、高普惠广覆盖”的中国特色巨灾保险制度。
从金融监管总局的巨灾风险保障工作来看,一是建章立制,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机制初步建立。联合财政部出台《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配合财政部制定《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保障范围 进一步完善巨灾保险制度的通知》,将台风、洪水、强降雨、滑坡等常见自然灾害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基本保险金额翻倍。升级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共同体,聚集保险行业力量,推动巨灾保险在全国范围内落地运行。
二是多管齐下,多层次的风险分散体系初步形成。构建五层风险分散网络,即由投保人、保险公司、专项准备金、财政支持或紧急资金安排、赔付回调组成的风险分散体系,增厚地震巨灾风险防护垫。丰富新型风险分散渠道,发布《关于境内保险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巨灾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风险在资本市场进行分散,进一步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以点带面,地方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取得新突破。指导保险公司结合地方灾害管理需求开展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为地方政府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风险保障方案。目前已在广东、深圳、宁波等20个省118个市开展实践探索。2024年,河北、湖北两地在全省范围内落地全灾因、广覆盖、长周期的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既保住宅、又保室内财产、还保人身伤亡,巨灾保险试点取得新的重大突破。2024年,中国巨灾保险共同体为全国6439万户次居民提供了22.36万亿元巨灾风险保障。
孟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