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修订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 持续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近日,上交所修订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3月修订)》(以下简称《9号指引》)。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11号指引》)。
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是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成绩单”,也是推动上市公司履行稳定市场主体责任、主动服务回报各类投资者、提高信息披露有效性的重要抓手。
提升投资价值
《9号指引》聚焦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严惩财务造假、强化现金分红监管、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等工作部署,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更高要求,主要修订思路如下:
一是更加聚焦“真实性”。《9号指引》坚持严监严管理念,将信息披露真实性情况作为评价的重要维度。落实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要求,新增财务真实性存在重大疑点的负面情形,进一步加大扣分力度。
二是更加注重“可投性”。《9号指引》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通过细化一年多次分红、持续分红、分红可预期性的加分情形,明确具备分红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减分情形,引导上市公司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三是更加强调“公众性”。《9号指引》高度关注公司治理情况,将运用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即“一键通”)的情况作为评价维度,督促上市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提供便利。
上交所表示,下一步,将抓好《9号指引》的落地实施,根据《9号指引》扎实开展2024年度至2025年度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助力构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的长效机制,推动形成重回报、有担当、受尊敬的高质量上市公司群体。
压实声誉管理责任
深交所表示,本次修订在保持《11号指引》原有框架基础上,从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等方面作出完善,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是突出回报投资者导向。强化投资者回报评价考量,单设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等,压实上市公司市值管理责任。
二是强化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基础工作,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对于多次出现信息披露差错情形的,加大减分力度。同时,充实重大负面事项清单,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深交所表示,将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持续完善市场基础性制度,发挥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的正向引导作用,压严压实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推动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筑牢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基石。
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