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5-03-26 12:59:59 •阅读 0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按尚未计提的利息)。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票据法》)。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贷款通则》)。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