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开办资金会计分录 更新时间:2025-03-27 17:01:04 •阅读 0 民办非企业的开办资金根据其用途的性质不同,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注册资本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非限定净资产。 2、如果上级及相关单位的注册资金是指定了明确用途的,则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限定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