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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开办资金会计分录

民办非企业的开办资金根据其用途的性质不同,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

1、一般情况下,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到的注册资本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非限定净资产。

2、如果上级及相关单位的注册资金是指定了明确用途的,则做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限定净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