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证明_投资公司对投资项目证明的要求
更新时间:2025-04-01 11:17:35 •阅读 0
工程审计结果施工方不认可怎么办
1. 施工单位可通过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寻求与建设单位之间解决对结算结果的争议。
2. 提起的角度应为虽然合同约定以审计为准,但有证据证明审计结果与事实不符,从 合同法 的公平原则角度要求 法院 或者仲裁对审计结果进行调整。
付款方是写异地的,但工程是本地的,这样可以在本地开票吗
你公司在外地施工,应该在施工地(外地)税务局开发票,并交纳税金是对的,回本地就不用再交了。《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明确: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管证》。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是指办理具体涉税事项的税务机关,依照设置权限的规定,具体涉税事项应由哪级办理的,哪级税务机关就是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到外县(市)从事经营活动累计不超过180天,且合法取得由其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外管证》的,除企业所得税回其机构所在地缴纳外,其他应缴纳的地方税收应在经营地缴纳(从事交通运输业的除外);没有合法取得《外管证》的,或者在同一地累计经营超过180天的,纳税人应缴纳的全部地方税收应在经营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