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进设备一次性扣除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5-04-03 01:59:59 •阅读 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其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累计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