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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条例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社会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社会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995社会保险条例全文?

 1995 年社会保险条例全文较为冗长,分为总则、保险对象、保险基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罚则和附则共 9 章。以下是 1995 年社会保险条例的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负担,统一管理;

(二)雇主和职工共同参加,互助共济;

(三)保障基本生活,逐步完善;

(四)政企分开,社会化服务;

(五)法制化管理,监督有力。

第二章 保险对象

第四条 保险对象包括:

(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企业的职工;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福利机构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从业人员;

(四)其他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

第三章 保险基金

第七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以下渠道筹集:

(一)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国家财政补贴;

(三)社会保险基金的利息;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章 养老保险

第二十条 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十四条 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包括:

(一)基础养老金;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过渡性养老金;

(四)其他相关待遇。

第五章 失业保险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按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第三十四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第六章 医疗保

1999年1月社会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社会保险费的费基、费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征缴的社会保险费纳入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第五条 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实行三项社会保险费集中、统一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

第二章 征缴管理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社会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社会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