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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法规定2023年新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陕西省劳动保险条例?

陕西省的五项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实行全省统一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医保、生育、失业、工伤的缴费基数则由各市来确定。

由于缴费基数是根据上一年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来确定,所以我省的五险缴费基数一般都在每年的六七月份才能确定。根据2014年的缴费基数,我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48853元,月缴费基数则为4071.08元,上下限分别为缴费基数的300%和60%,城镇职工个人的缴费比例为8%,由此计算得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月缴纳费用最低195.41元,最高不超过977.06元。

对于职工医保,各市的缴费基数都不一样,个人缴费比例为2%。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我省从去年开始,对失业、工伤、生育三项社保的缴费费率进行阶段性下浮,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降幅基本在50%,这对企业和个人来说,都是极大的利好消息:企业将会减少社保缴费支出23.56亿元;对职工来说,缴费虽然减少了,但待遇享受标准和原来一样,不会降低。降低三项社保费率,在全国都十分少见。

2010年至2014年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0年基数为30293元

2011年基数为34299元

2012年基数为39043元

2013年基数为44330元

2014年基数为48853

2021年陕西9级工伤赔偿标准?

2021年陕西省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陕西省九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为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8个月工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每减少1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陕西省工伤保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