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测算公式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需要量计算公式:营运资金量=上年度销售收入×(1-上年度销售利润率)×(1 预计销售收入年增长率)/营运资金周转次数;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应付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成本/平均应付账款余额;营运资金需求量=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
资金需要量预测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求,对未来所需资金的估计和推测。企业筹集资金,首先要对资金需要量进行预测,即对企业未来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要量进行估计、分析和判断,它是企业制定融资计划的基础。
如何计算自有流动资金
企业自有资金=未分配利润中可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部分 当年净利润 折旧-分红-计划归还贷款(注:以上数据均采用于当期财务报表)。
借款人自有资金=所有者权益-非流动资产,即为企业自有资金中用于日产经营的资金。
银行贷款=短期借款及长期借款,新增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测算中只需计算短期借款。
借款人自有资金,为负值应该怎么办
测算不准(出现负数)的原因分析:
1、银监会出台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量测算公式,完全是建立在理想企业财务报表基础上的,也就是除了公式中所考虑到的存货、应收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科目,其他的流动项目如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其他应收、应付票据、其他应付、应付薪酬、应付税金等在报表中占比极少,而在现实的报表中往往是这些不考虑的科目占比较大,因此完全按照银监会公司测算出的需求量与实际差距较大。
2、中小企业财务制度很多不健全,按照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测算出的营运资金量、自有资金量大多不准确,造成最终测算得出的银行可授信额度无实际参考价值。财务核算不规范,部分中小企业存量流动资金贷款被固定资产投资所占用,造成测算的银行可授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与企业实际所需存在较大偏差。如,很多中小企业都是民营企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往往通过隐藏销售收入和利润来减少交税,同时企业利润多被老板抽资用于私人支出或对外投资,再以个人投资的方式反映至“其他应付款”内,造成企业财务“公私不分”,进而造成测算结果与实际结果偏差较大。自有资金用作固定资产, “短贷长用”的情况很普遍。
3.有些企业为征地等方面需要虚增实收资本,造成测算时企业自有资金较多的假象,而实际自有资金不足。
企业自有资金如何计算
方法一,自有资金=货币资金,这是最简单的计算方法,也是最不准确的计算方法,应谨慎使用。适应范围:计算期无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且已进入稳定发展周期的企业;
方法二,自有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这是最常用的方法,主要适应计算期流动资产大于流动负债,且无中长银行借款的企业,一般贸易性企业均可采用此方法计算;
方法三,自有资金=企业所有者权益 长期负债-长期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其它资产、长期待摊),该方法与方法二大同小异,主要适应资产负债比较复杂的集团客户和大中型企业等,一般生产型企业也可以采用该方法。
计算公式为:
公司自有资金=公司资产总额x自有资金比率。自有资金是指资金的一部分通常由企业为生产和经营活动而持有可自行决定使用而无需偿还,一个企业的资金根据其来源可以分为自有的资金赠款和借入资金。这两部分资金即为企业自有资金中用于日产经营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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