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救援基金的偿还责任主体是谁?"
更新时间:2024-08-14 10:26:23 •阅读 0
道路救援基金是保险公司在其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偿还的。道路救济基金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项新制度。这个制度是对交通保险的补充,旨在确保事故发生以后受害者无法从交强险及侵权者那里得到赔偿时,能够获得救济基金的赔偿,以尽量减少受害者的损失。
总之,道路救援基金是由责任人依法偿还的,而道路救济基金则是由保险公司在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偿还。这两个基金都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利益,减少他们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