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条件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是企业债券的一种,由一个机构作为牵头人,几家企业一起申请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中小企业集合债是通过政府组织协调,将企业进行捆绑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的方式发债。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发行条件的相关内容。
参与发行企业集合债券的单个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净利润)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原则上累计发行额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6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该比例执行。用于调整债务结构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
5、债券的利率由企业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7、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8、发债企业需提供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联审)的财务报告。
中小企业集合债的发行流程
1、牵头人确定债券发行参与机构,如承销商、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担保机构;
2、牵头人制定发行人(融资主体)入围标准,企业推荐与遴选;
3、参与的有关机构进行尽职调查;
4、办理担保、再担保或反担保手续;
5、主承销商协助企业拟制发行文件;
6、参与机构组织内部评审;
7、向省级人民银行会同同级计划主管部门审批;
8、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中小企业集合短券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
9、交易商协会下达注册通知书;
10、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发行;
11、发行完毕划款;
12、到期兑付。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