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补偿税类是怎样的
房屋补偿税是属于税款种类的一类,因此在进行房屋补偿税的相关处理时,是需要根据对应的房屋补偿税款计算方式来计算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房屋补偿税类是怎样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房屋补偿税类是怎样的
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因拆迁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或补偿安置的房屋,除下列两种情况外,均应征收营业税。
(1)被拆迁单位和个人取得政府财政部门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迁补偿费及其他补助费,暂免征收营业税。
(2)被拆迁个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迁,所取得的补偿费或拆迁过程中发生的房屋等面积产权调换,暂免征收营业税。
二、法律规定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8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进一步规定:此处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1条规定,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由上述规定可知,企业从政府收到的搬迁补偿款项,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但是此类情况下的免征应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关注是否已获得税务机关的免税批文。如果尚未收到批文,则应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房屋补偿税的计算时,要根据其对应的法律规定来才是有效的。好了以上就是房屋补偿税类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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