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缴纳时间
房产税大家都不陌生了,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是按照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各地对于房产税的征收标准都有相关规定,很多人只知道要交房产税,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交,那么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房产税缴纳时间
鉴于纳税人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时,房地产开发公司和购买方均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的规定,应由购买方缴纳房产税。
根据[1987]市税三字第124号文件“根据本市房产税施行《细则》第四条规定,企、事业单位应税房产,不分新旧程度,不论自用还是出租,均按账面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1987]市税三字第834号文件“企业购入的房产,应按账面价(购入价),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征收房产税”和[1987]市税三字第334号文件“根据总局[1986]财税地字第008号文件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即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的规定精神,对于分期付款购房,应以房屋实际应付价款总额扣除30%后的余值作为征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对于纳税人购入的房屋和土地,应自购入的次月起征收房产税。
二、房产税缴纳流程
1、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
2、提交房产交易合同(包括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交接书),新购住房的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购房人的户籍(或居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无住房同住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申请计入无住房同住人的提供)等资料。
3、领取《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有住房情况,并将取得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送主管税务机关。
4、主管税务机关收到购房人提供的原有住房书面查询结果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核认定结果,向购房人签发《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认定通知书》。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设交通、规划国土资源、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复核购房人提供的有关信息。
5、此外,纳税人应当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缴清当年度应纳税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的,逾期缴纳的税款从次年1月1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三、房子过户需要交房产税吗
不需要。买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
1、契税:交易价*1.5%(个人普通住宅)。
2、其他:交易价*3%(包括总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或商铺,写字楼等)。
3、交易手续费:交易面积*3元每平方米。
4、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 产权登记费:个人:50元每人(每加一个增加10元);单位:80元每宗工本印花税费:5元一证。
卖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米 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
2、土地出让金:按房管部门规定(房改房:交易价*1%)。
3、房改房补分摊:套内面积*10.68%=x(分摊面积) 套内面积 分摊面积、交易价*10%。
4、个人所得税。
5、核定征收。
6、营业税。
7、土地增值税。
8、涂消抵押查册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税缴纳时间等知识,根据法律规定,纳税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应当在购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产权还没有确认或者有纠纷的话,则由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交房产税的时候,要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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