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赔偿申请的有那几种处理情况?
更新时间:2024-08-19 22:46:18 •阅读 0
税务行政赔偿环节根据《赔偿申请书审查表》,对赔偿申请作相应处理:⑴对不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⑵对赔偿申请缺少必要资料的,制作《限期补正通知书》;⑶对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受理通知书》。对全疆地税系统地、州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税务行政赔偿环节根据《赔偿申请书审查表》,对赔偿申请作相应处理:
⑴对不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⑵对赔偿申请缺少必要资料的,制作《限期补正通知书》;
⑶对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受理通知书》。
对全疆地税系统地、州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提出行政赔偿,可以上门申请,也可以在新疆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中的“税务行政赔偿”中,凭 纳税人编码,提交相关申请,并可以查询、打印结果。
⑴对不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
⑵对赔偿申请缺少必要资料的,制作《限期补正通知书》;
⑶对符合赔偿条件的,制作《受理通知书》。
对全疆地税系统地、州市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提出行政赔偿,可以上门申请,也可以在新疆地方税务局网站“网上办税”中的“税务行政赔偿”中,凭 纳税人编码,提交相关申请,并可以查询、打印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