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领取时,个人所得税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4-08-20 07:46:00 •阅读 0
年金作为一种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规定,受益人在领取年金时,应自行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税法》的规定,当收入达到起征点,即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500元时,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同样地,领取年金也不例外,一旦收入超过起征点,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速算扣除数)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额。例如,某纳税人本月总所得12000元,其中年金部分收入9000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500元(9000元 - 3500元),税率为20%,则应纳税额为980元。
根据《个税法》的规定,受益人领取的年金部分已经按照15%的税率预征税。如果预征税金额大于应纳税额,则可以减免差额税金;如果预征税金额小于应纳税额,则需要补缴差额税金。
总之,在领取年金时,受益人需要自行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个税法》的规定,每次领取年金时,其应纳税额不得低于15%的税率,即最低纳税额不得低于年金收入的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