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推广费在账务上怎么处理?
更新时间:2024-09-18 03:00:12 •阅读 0
技术推广公司产生的推广费账务处理如下:
首先,借记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其次,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最后,贷记银行存款等。
需要注意的是,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扣除比例为0%。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此外,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