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记录商标使用权转让的收入?
更新时间:2024-09-20 13:59:56 •阅读 0
转让商标使用权由于不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应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符合收入定义。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当企业每月月初收到商标使用费时:
借:
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