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自建厂房的工程物资账务?
更新时间:2024-09-24 19:01:05 •阅读 0

首先,当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时,借记“工程物资”,贷记“银行存款”。
其次,工程领用物资时,借记“在建工程—厂房”,贷记“工程物资”。
接着,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生产用原材料,借记“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工程物资”。
然后,工程领用生产用原材料时,借记“在建工程—厂房”,贷记“原材料”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接下来,分配工程人员工资,借记“在建工程—厂房”,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此外,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劳务支出,借记“在建工程—厂房”,贷记“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最后,当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厂房”。
关于固定资产的理解,从增值税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固定资产的角度来看,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等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2. 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3. 使用期限较长的物品;4. 单位价值较大的物品。根据这些标准,只要公司认为可以且使用寿命大于一个会计年度的设备均可认定为固定资产,并按照一定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