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劳务、连续劳务和其他非连续劳务报酬,你懂吗?
更新时间:2024-09-25 07:59:55 •阅读 0

1. 一般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这些劳务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和代办服务等。
2. 连续劳务报酬主要指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和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3.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都属于其他非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事项如下:
- 同一个员工可以同时申报连续劳务报酬(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其他连续劳务)与一般劳务及其他非连续劳务。 - 选择“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只能填写申报其他连续劳务报表。
此外,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工资是可以税前扣除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