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征税: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有啥不同?
更新时间:2024-09-25 21:00:04 •阅读 0
个体户在税务征收上主要存在两种形式: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两者的征收情形不同。税务机关会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征收方式。当纳税人的账本不健全,或者资料大量确实难以查账,或者难以准确查询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税务机关会依据税法进行税款征收,这就是核定征收。而查账征收则适用于账本、凭证、财务审核制度相对健全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情况。
其次,两者的征收税率也有所不同。查账征收是由明确的计算方式的,在一定程度上算是定额征收,而核定征收的税率则需要根据企业的性质不同来核算。虽然不同行业的核定征收税率大不相同,但一般来说采用核定征收的税款要比查账征收的税款低。
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核定征收呢?根据《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主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2、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但尚未设置账簿的;3、擅自销毁账簿或拒绝提供税务信息的;4、虽然设置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数据、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难以查账的;5、发生纳税义务,逾期不报税,被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税,逾期不报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