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减半征收项目怎么计算?
更新时间:2024-09-26 10:00:08 •阅读 0
高新技术企业涉及所得减半征收项目的,应按法定税率25%计算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某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00万元,其中700万元为技术转让所得,根据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应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而不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减半,即:
该企业应纳所得税额=(2000-700)×15% (700-500)×25%×50%=220(万元)。
补充:高新企业政府财政扶持资金如何入账?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