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现金能用来做什么?
更新时间:2024-09-29 07:00:11 •阅读 0
库存现金是指企业财会部门存放的货币,由出纳人员管理。它是企业流动性最强的资产之一,因此企业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制度,正确核算现金收支,并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下是库存现金的主要使用范围:
1. 职工工资和津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指个人提供劳务所获得的报酬。
3. 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奖金:根据国家制度条例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类奖金。
4. 劳保福利费用和个人其他支出:包括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和职工困难生活补助等国家规定的个人支出。
5. 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所支付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和废旧物资等。
6. 差旅费: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费用。
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指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结算起点的部分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出: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除上述第5和第6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每人支付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可以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支付。除了规定的范围内,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