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已购但未收到发票,我该怎么处理账务?
更新时间:2024-09-30 21:00:54 •阅读 0
企业在购进原材料时,如果未能及时取得发票,可以按照合同金额进行暂估入账。对于已经领用的原材料,可以计入成本核算。以下是具体的账务处理步骤:
首先,对原材料进行暂估入账。这一步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其次,在下月初需要用红字做相同的分录以冲回暂估入账。这一步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红字);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最后,在收到发票后,需要编制正式的入账分录。这一步的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
以上是企业购进原材料未及时取得发票的账务处理方式,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种临时的处理方式,企业应尽快取得发票,以便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和税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