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固定资产时,如何做一半付款的会计分录?
更新时间:2024-10-02 16:00:07 •阅读 0
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主要根据其性质和状态进行。
对于不具有融资租赁性质的固定资产,如果购入的是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会计处理为:借记“固定资产”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等”和“应付账款”。而如果购入的是需安装的设备,会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具体为:借记“在建工程”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和“应付账款”。安装完成后,再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在建工程”。
当涉及到分期付款购买的固定资产时,尤其是具有融资性质的情况,会计处理稍有不同。无论设备是否需要安装,都会先记录购买价款的现值和未付的利息,借记“固定资产(购买价款现值)”和“未确认融资费用(未付的利息)”,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长期应付款(未付的本息和)”和“银行存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需要摊销未确认融资费用,借记“财务费用”,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每期末支付款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
总之,外购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需要根据其性质、状态和付款方式进行细致的会计处理,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