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比特币案件最新进展-安徽比特币案二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3-07-01 14:48:21 •阅读 0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比特币非法集资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量刑不变,但是对罚款数额做出了增加。
案件背景

安徽比特币案件最新进展-安徽比特币案二审判决:量刑不变,罚款增加
2017年7月,安徽嘉兴华以网络购物平台的名义推广加密数字货币,诱导民众投资。
该平台承诺会员投资佣金回报,以及高额的复投奖励现金。
投资者只需通过线上支付平台向平台账户充值比特币或人民币,并将充值金额视为购买数字产品。
此后,平台不按照承诺回报,而是将大量投资人资金转移至其他账户,甚至挪偷一部分投资人资金。
警方接到投资人举报后,立即介入调查。
2019年9月,案件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共涉案68名被告人中,63人被判有罪。
一审判决
庐阳区人民法院认为,该网络购物平台推广的比特币活动,通过宣传加密数字货币、金融理财,诱使公众进行投资,达成非法集资目的。
其中,嘉兴华存在犯罪嫌疑。
一审判决时,嘉兴华作为被告人被判处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50万元。
此外,案件中其他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也被判定。
二审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庭审中已经确定了被告人存在集资诈骗罪犯罪事实,判决认定无误。
同时,该案已进入二审阶段,上诉人嘉兴华提出部分罪名不成立,量刑过重等多项异议。
然而,经过审理,法院认为原判认定罪名清晰明确,证据确凿充分,不存在法律适用错误等问题,故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量刑。
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嘉兴华的罚款额度进行了上调,增加至人民币450万元。
结语
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损害了公众的利益,此类案例不断涌现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此次安徽比特币案的审理既是对非法集资行为的打击,又具有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投资人合理识别风险,避免因追求高收益而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同时,也警示了一些类似行为的犯罪分子,坚定不移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