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保存财务记账凭证?
更新时间:2024-10-12 05:01:03 •阅读 0

一年后,会计机构应编制移交清册,将这些凭证移交给本单位的档案机构进行统一保管。如果单位没有设立档案机构,那么会计机构内部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但是,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当需要查阅这些凭证时,必须有一定的手续制度。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和销毁手续,必须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人都无权自行随意销毁这些凭证。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因此,对于记账凭证的保管,我们需要根据这些规定来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