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小型微利企业增值税减免的会计分录?
更新时间:2024-10-15 01:00:16 •阅读 0

1. 如果是在2022年的第一季度(1-3月),季度收入不超过45万元,月度收入不超过15万元,并且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那么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2. 如果是在2022年的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4-12月),可以开具免税收入发票,此时可以直接确认全部收入,不需要单独计算增值税。
3. 根据财政部和税务总局的公告,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4.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总结来说,2022年的政策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所调整,具体分为第一季度和后三个季度两种情况。在第一季度,如果收入符合条件且开具普通发票,需要做相应的会计处理。而在后三个季度,可以开具免税收入发票,直接确认全部收入。此外,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还发布了关于免征增值税和暂停预缴增值税的公告,以及关于延续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