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费用不能用来抵扣税务?
更新时间:2024-10-16 23:00:01 •阅读 0
根据增值税条例的规定,以下五种情况下的进项税额是无法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的。
首先,如果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被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那么这部分进项税额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其次,对于因非正常损失而产生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同样不能进行抵扣。
再次,对于因非正常损失而产生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此外,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的进项税额也不能进行抵扣。
最后,对于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其进项税额也是不能进行抵扣的。
以上五种情况,都是企业在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需要注意的问题,以避免因为误解规定而导致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