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折旧计算依据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4-10-17 16:00:15 •阅读 0
企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主要包括四个方面:折旧的基础、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已提减值准备。
首先,固定资产折旧的基数通常为取得该资产时的原始成本,即账面原价。企业在计提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如果当月增加固定资产,则当月不提折旧;如果当月减少固定资产,则当月照提折旧。
其次,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资产的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有形损耗、无形损耗以及法律或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此外,税法的规定也可以作为参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不同类别的固定资产有不同的最低折旧年限,如房屋、建筑物为20年,机器设备为10年,家具等为5年。
第三,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是指在预计使用寿命结束时,从处置该资产中获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这个数值是企业估计的,用于计算折旧。
最后,固定资产已提的减值准备是指企业已经计提过的减值准备。每次计提减值准备都被视为一个新的固定资产出现,需要重新测定折旧指标。
综上所述,企业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依据包括折旧的基础、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和已提减值准备。这些因素共同决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方法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