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资产投资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更新时间:2024-10-17 19:00:23 •阅读 0
以货物投资为例,我们可以将资产交换的过程分解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企业,应交税费应为应交增值税。接下来,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库存商品。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果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那么在发生补价的情况下,支付补价方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的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收到补价方则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或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
对于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我们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例如,如果换出资产为存货,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如果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则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如果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或金融资产,则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换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时,计入留存收益);如果换出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则以其公允价值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同时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最后,除了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以外的相关税费,如果是为换出资产而发生的,则计入换出资产的处置损益;如果是为换入资产而发生的,则计入换入资产的成本。通过以上步骤,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和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过程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