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延收益的计税规定,你懂吗?
更新时间:2024-10-26 05:00:42 •阅读 0
递延收益的计税规定如下:
1.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影响。
2.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该政府补助在税法中被认定为免税收入,那么它不会构成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在未来期间,当会计上确认该递延收益为收益时,也不会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的影响。
其次,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它应该被视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将为0。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0之间将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综上所述,递延收益的计税规定主要取决于政府补助是否被税法认定为免税收入。如果被认定为免税收入,递延收益不会对当期和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而如果被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将为0,并且会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些规定对于企业的税务筹划和财务报表编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该政府补助为免税收入,则并不构成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未来期间会计上确认为收益时,也同样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影响。
2. 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税法规定,应作为收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缴企业所得税,则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为0。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将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该政府补助在税法中被认定为免税收入,那么它不会构成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这意味着在未来期间,当会计上确认该递延收益为收益时,也不会被视为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不会产生所得税的影响。
其次,对于确认为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如果按照税法规定,它应该被视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那么该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将为0。在资产负债表日,该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0之间将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综上所述,递延收益的计税规定主要取决于政府补助是否被税法认定为免税收入。如果被认定为免税收入,递延收益不会对当期和未来的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而如果被认定为应纳税所得额,递延收益的计税基础将为0,并且会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些规定对于企业的税务筹划和财务报表编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