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盈利税收有哪些优惠?
更新时间:2024-10-26 16:02:42 •阅读 0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是免征增值税的。这一规定在附件3第一条第二项中明确指出,其中包括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此外,《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也对养老机构的免税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该通知规定,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则是指这些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阶位高于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因此涉税优惠政策也适用于法律效力更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然而,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因此,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原定义的“养老机构”已经不合适了,亟需修订完善。
此外,《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也对养老机构的免税政策进行了进一步明确。该通知规定,养老机构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依法办理登记,并向民政部门备案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则是指这些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49号)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阶位高于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因此涉税优惠政策也适用于法律效力更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然而,在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因此,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原定义的“养老机构”已经不合适了,亟需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