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更新时间:2024-10-26 19:01:15 •阅读 0
公司股东变更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这些材料包括: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同样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需要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明确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4.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需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 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需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时,应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加盖公司公章。 2. 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同样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3.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需要公司公章,以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明确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和委托期限。 4. 公司章程修正案,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需提交《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6. 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需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需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时,应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