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结算的会计科目是怎么设置的呢?
更新时间:2024-10-28 01:01:38 •阅读 0
合同结算是新收入准则中新增的一个科目,而旧准则中对应的概念被称为工程结算。这个“合同结算”科目具有双重性质,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根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规定,它用于核算同一合同下在某个特定时间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所涉及的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在期末余额方面,如果合同结算科目的借方余额较大,那么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相反,如果合同结算科目的贷方余额较大,也会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这个新的会计科目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进行合同结算时更加规范和准确。通过合同结算,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与合同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合同结算作为新收入准则中的一个新增科目,具有双重性质,用于核算在同一合同下履行履约义务所涉及的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相应的项目,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在期末余额方面,如果合同结算科目的借方余额较大,那么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相反,如果合同结算科目的贷方余额较大,也会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
这个新的会计科目的出现,使得企业在进行合同结算时更加规范和准确。通过合同结算,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和控制与合同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总之,合同结算作为新收入准则中的一个新增科目,具有双重性质,用于核算在同一合同下履行履约义务所涉及的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根据其流动性的不同,在资产负债表中分别列示为相应的项目,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