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2023
根据最新消息得知,6月30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通知,明确在西安市城六区、开发区范围内推行存量房(二手房)“带押过户”。那么西安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西安市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
贷款额度
单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65万元,双缴存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85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月偿还贷款本息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及配偶缴存基数之和的50%。借款人配偶未缴存公积金的,按其月收入金额计算,需提供可证明有效收入的银行流水或完税证明。
购买精装修房屋首付比例同上。
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予受理。
贷款期限
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的,最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30年;购买二手房的,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30年。
2、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年龄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女55岁,男60岁)。
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借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4、特殊情况: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年满60周岁退休或延迟退休的,需提供单位文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说明。
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西安市二手房“带押过户”操作指南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办理?
西安市城六区、开发区范围内,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在存量房(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无需先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再办理过户转移,买卖双方可以自愿选择使用“带押过户”服务,买卖双方与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协议后,可以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房产转移登记及抵押权相关登记。当事人因赠与、作价出资(入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等原因,申请转移抵押不动产的不纳入合并登记办理范围。
2. 申请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买卖双方及银行签订的同意“带押过户”的协议
(2)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
(3)完税凭证
(4)不动产证书
(5)身份证明(办理免个人所得税需提交结婚证、户口本)
(6)不动产登记证明
3.“带押过户”业务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手续。
(2)买卖双方共同向原抵押权人(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申请“带押过户”,获得同意后,按照原抵押权人要求提交提前还贷申请。向新贷款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抵押贷款并获得同意。
(3)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抵押权人(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及买卖双方的申请,实行“带押过户”相关登记行为的合并办理。
(4)房产转移登记完成后,房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监管协议等相关约定,向卖方原贷款银行结清贷款,剩余部分划转至卖方个人银行账户。
此外,合并办理业务的登记事项在未载入登记簿前可以撤回申请,撤回申请需全部申请人共同提出,单独申请撤回合并业务中的某个子业务或合并业务已经完成登簿的,不予撤回。
在发生房产转移登记不能完成的情况时,房产交易管理部门负责将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分别归还买方贷款银行及买方本人。
免责申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