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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如何确认投资损益?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它的核心思想是权责发生制。当被投资企业在年底实现利润时,投资者会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比例确认投资收益,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与联营或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则需要进行抵消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有以下三个主要步骤:
1. 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关系。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份额,则不调整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反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份额,则需要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2. 根据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经调整的净利润计算应享有的份额。此时,需要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如果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则需要做相反的会计分录,但以本科目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3. 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企业需要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并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同时,贷记或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此外,当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需要计算应分得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收到股票股利时,不需要进行账务处理,但应在备查簿中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