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有什么特别之处?
更新时间:2024-11-03 01:59:58 •阅读 0
优先股是一种在分配红利和剩余财产时比普通股具有优先权的股份。它通常预先定明确的股息收益率,因此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能参与公司的分红。然而,优先股可以先于普通股获得股息,对公司来说,由于股息固定,它不影响公司的利润分配。
优先股的权利范围相对较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享有投票权,但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这意味着,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总之,优先股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它具有以下特点:1) 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2) 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3) 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优先股的权利范围相对较小。优先股股东一般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股份公司的重大经营无投票权。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以享有投票权,但有限表决权,对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限财务管理中有严格限制。当召开会议讨论与优先股股东利益有关的事项时,优先股东具有表决权。
如果公司股东大会需要讨论与优先股有关的索偿权,即优先股的索偿权先于普通股,而次于债权人。这意味着,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
总之,优先股是一种没有期限的有权凭证,它具有以下特点:1) 优先股股东不参加公司的红利分配,无表决权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2) 优先股有固定的股息,不受公司业绩好坏影响,并可以先于普通股股东领取股息;3) 当公司破产进行财产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有先于普通股股东的要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