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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不用原始凭证粘贴单进行操作?

在实际的业务处理中,有一些较大的凭证可以直接贴在原始单据之后。这是因为这些大尺寸的凭证在装订时比较方便,不需要额外的“原始凭证粘贴单”。
然而,对于尺寸较小的原始单据,由于其不方便直接装订,因此需要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进行粘贴。这样做可以确保所有的原始单据都能够被妥善地保存和管理。
在提交费用报销单时,建议将一张费用报销单后附的发票数量尽可能控制在10张以内,除非是过路费或车票。如果相同类别的发票数量较少,可以将不同类别的发票粘贴在同一张原始粘贴凭证上。
在粘贴发票时,应按照发票的面积大小顺序进行粘贴:较小的发票放在最前面,较大的发票紧随其后,最大的发票和收据则要分开粘贴在不同的原始粘贴单上。
报销单所附原始凭证的粘贴顺序应为:报销单、内部票据(支付证明)、收据、差旅费报销明细单、发票。所有发票及发票附件都应以费用报销单正面左上角上面和左面的边距为准进行粘贴。
发票应粘贴在费用报销单后面,且发票正面和费用报销单正面方向应一致。这样做可以确保在查阅和审核时,能够快速地找到相关的信息。
在粘贴发票和其他原始单据时,请使用胶水进行粘贴,千万不要用订书针进行装订。这样可以确保原始单据的安全,避免因装订不当而导致的信息丢失。